記者發現,西側單間平房基本已經廢棄,而成排的九間房中,東側的三間還在營業。其中一家主做建築機械的銷售租賃以及電機的維修等,另一家主做腳手架出租。

『我們是租的房子,在這裡經營兩三年了,現在還沒有人要我們搬,也從沒有人來做我們的工作,做工作也是直接找房東,跟我們沒關系。』電機維修店的王女士說。
王女士說,這九間房子以及西側的單間屬於同一個房東。『房東在青島,平時不來濟南,不拆的原因我們也不清楚,聽說是補償沒有談攏。』旁邊腳手架出租店主則稱,自己年前剛剛租了這個地方,纔來幾個月。『房租很便宜,一年就三千塊左右。』
歷下區劉智遠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介紹,平房至今沒有拆遷有兩個原因,一是房屋產權有糾紛,二是相關補償還在談。『這處房屋的產權人不止一個,還涉及兩個已破產的單位,問題比較復雜,具體可以諮詢歷下區市政局。』
房屋產權有糾紛,9月底前完成拆遷
歷下區市政工程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解釋稱,拆遷補償未談攏並不是平房未拆的原因,主要原因還是房屋產權有糾紛。
『2005年時,濟南市要求區裡做一次道路整治,這條路就在整治范圍內。據我了解,當時這塊地屬於濟南開發區熱力公司,經一路道路改造指揮部和熱力公司簽訂了協議,對這塊地進行征收。』該工作人員說,但2005年的土地收儲卻並未執行,原因是這幾間房子當時還屬於正在使用的水泵房,擔負著給熱力管道注水的任務,暫不具備拆除條件。『因為當時拆除不了,原定260萬的補償款,當時只支付了一小部分。』
暫不拆除後,卻發生了大的變故。『一家公司負責人吳先生因與開發區熱力公司有債務關系,吳先生要求法院將這塊地查封,法院裁決把這塊地的使用權以拍賣的形式給了吳先生,熱力公司也同意把這塊地的補償款轉讓給吳先生。』
變化接連發生,拍賣後吳先生委托周女士辦理相關土地手續時,熱力公司又與周女士簽訂了一份協議,將這塊地的一部分轉給了周女士。『現在吳先生說自己有法院裁決,周女士說有熱力公司協議,房屋補償款到底補給誰,到現在都確認不了。』
盡管如此,歷下市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花園東路拓寬工程已經列入2017年瓶頸路整治工程,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協調處理,整個花園東路將在9月底之前打通,房屋也有望順利完成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