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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租兒童盜竊從震懾家長開始
2017-03-27 14:40:45 來源:紅網  作者:吳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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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近年來,一些地方存在將孩子租借給犯罪團伙獲利的現象,被控制的孩子低齡化,10歲以下的佔了絕大多數,其中7歲以下約佔60%。專家認為,目前安置機構缺失、涉案父母監護權難撤銷,是遏制此類犯罪行為的痛點。(3月25日新華社)

  安置涉案孩子、撤銷其父母監護權,都是案發之後亡羊補牢的手段而已。筆者以為,為了防止更多孩子受害,應當將著力點前移,用律法給那些不著調的家長打『預防針』,讓他們一開始就心存敬畏,至少負起基本的責任。

  對於有些家長,撤銷他們的監護權,他們可能根本不當一回事,甚至樂得輕松。一出事就讓社會幫他們帶孩子,既不公平合理,也是浪費資源。因為就算在那些不靠譜的家長身上,其實也潛藏著給孩子一個正常成長環境的能量,重要的是如何把這些能量挖掘出來。所以社會不能光是『兜底』,也要以各種手段給家長糾偏,教他們做家長,其中一定少不了『震懾』。

  總有家長當得不夠格,但有律法的高壓線擋著,有社會教育著,只要不出大錯,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家起碼也是家。但『大錯』是一定要防的,比如將孩子租借給犯罪團伙,就絕不能做;窮不是理由,就算再窮,除了讓孩子去犯罪之外,也肯定有別的選擇。對於類似行為,律法一定要有明確的、嚴肅的態度,家長一旦越線,就肯定會受罰,肯定會被罰得肉痛。具體不論是判刑、罰款還是信用污點,總之懲罰要嚴厲,後果要嚴重,『震懾』纔有力量。現在信息聯網讓老賴們寸步難行,有此行徑的家長也該嘗嘗類似的苦頭纔是。

  將孩子租借給犯罪團伙,本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所以除了依法追責指使家長出租兒童的人和租用兒童犯罪的人,也要牽住家長這一頭,這或許也是最根本的一頭。畢竟,如果家長不像樣,就算一時沒發生出租孩子的事,誰知道會不會發生別的什麼。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