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鐵價格調整的消息終於來了。
據3月23日的《人民日報》報道,從4月21日起,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改革完善高鐵動車組旅客票價政策的通知》,我國東南沿海高鐵的部分車票將調整。
而至於怎麼調整的問題,中國鐵路總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回答說:此次東南沿海高鐵調價,執行票價是根據各車次的客流狀況,呈現差異化、有漲有降。
懸在民眾心裡的那塊石頭終於落下來了,鐵路部門對於『票價有昇降,服務只昇不降』的表態,也給公眾忐忑的心理注入了一針鎮靜劑。再看票價差異化改革,無疑會是兩全的結果,既可以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也能最大程度地維護其公益屬性。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如何將鐵路的公益性和市場化改革統籌結合,完美展現給公眾,是一道綜合考題。公眾或許希望看到這樣的局面,只要鐵路票價改革能夠著眼於根本,致力於讓市場說了算,那麼,符合市場競爭規律的靈活定價機制,就會水到渠成。
從目前來看,即便是調整的後的高鐵票價,相較於同方向的公路來說仍然是『白菜價』。如廈門北至深圳北調整後的二等座執行票價最高為180元,公路為248元;福州南到廈門北調整後的二等座執行票價最高為79元,公路為120元。可見所有的價值都是從參照中體現的,所有的落差都是在對比中形成的。沒有這種參照和對比,公眾先入為主形成的『漲』心理就難以撫平。
隨著高鐵的大規模發展,其作為一種安全可靠、快捷舒適、運載量大、低碳環保的運輸方式、出行工具越來越深入人心。一小時、兩小時經濟圈的不斷擴大,未來鐵路客運市場必然是買方市場,而買方市場下,顧客纔是真正的『上帝』,顧客也纔會因為有了選擇權或用腳投票來真正享受權益保障。
正如鐵路部門承諾,將嚴格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指導相關鐵路運輸企業逐步建立和完善票價體系。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鐵路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確保票價調整依法合規。只有將法律挺在前面,纔能消弭民眾在操作過程產生的質疑。
多年來,在票價問題上,鐵路與民眾之間始終存在著認識偏差。前者既要保證其全民屬性並大力進行市場化改革,實現企業盈利。而後者卻要求它在運營和服務水准上打破壟斷,引入市場競爭,在票價上承攬計劃經濟下全民福利的責任。也正因為雙方在『轉型』認識和訴求上的不同,纔使得高鐵票價每言調整,便引發輿論反感。
市場化運價調整是鐵路市場化改革的一部分,但即便只是一部分,要走好並非易事,需要鐵路部門更多透明的操作,也需要公眾更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