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犯罪嫌疑人的老屋當天並未拆除
在案發現場,記者看到一座未被拆除的土坯房,屋旁一處沙堆正是卓宇當日遭襲後所躺之處。
據當地村主任介紹,這個未被拆除的房屋曾是明經國的廚房,已長年沒有使用,平時只是用來堆放些柴火等雜物。記者在現場看到,距明經國此間老屋約15米處有一座較新的紅磚房,是明經國2013年5月建成的房子,是其日常居住的地方。

圖中未被拆除的是明經國破舊的屋子,佔地面積約40平米,堆滿了雜物。旁邊已被拆除的為村民明某炳和明某福的豬圈
與明經國老屋相鄰,已被拆除的兩間土磚結構的老舊房一間是村民明某炳的豬圈,另一間是明某福的豬圈。明某炳告訴記者,3月16日,他接到堂弟電話通知說村裡准備拆除他的豬圈,由於他在外地生活工作,平時較少回家,接到通知後當即同意拆除這間豬圈。
記者隨後電話聯系另一間豬圈的所有人明某福,顯示電話為關機狀態。
3月19日下午,記者在案發現場了解到,施工完成明某炳和明某福的兩間豬圈拆除作業的那臺挖掘機當天已撤出了現場。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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