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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現共享電動滑板車 能否上路引發爭議(圖)
2017-03-16 08:52: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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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只在校園等封閉區域投放

  然而除了對於這一『新事物』好奇外,不少網友也提出,多數城市出臺規定禁止電動滑板車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行駛,使用共享電動滑板車不知會不會受罰。

  對此,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滑板車更多的是休閑出行的一種方式,在很多城市都禁止上路,『我們討論方案的時候也有考慮相關法律法規,所以纔限定在封閉或半封閉,比較安全的場景去騎行』。

  該負責人稱,公司會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防止滑板車進入公共交通道路,『比如我們會通過虛擬圍牆技術,就是系統後臺通過GPS定位檢測,用戶只要出了封閉區域,滑板車就會警報,因為是電子鎖,如果車發出警報了,就會鎖定電機沒法繼續騎行,或者計費會一直繼續。』此外,APP裡有專門的用戶條款稱,用戶不能自行去公路上行駛,只有同意該條款了纔能使用滑板車。

  杭州雲造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坦言,共享電動滑板車比普通共享自行車多了電池,成本也比較高,根據試運營情況,目前電動滑板車電池用完的情況不多,現階段主要是公司派運維人員前去換電池,『如果之後要大規模投放,可能會有更加智能的充電方式』。

  交警

  滑板車可在封閉區域內使用

  那麼,在小區、景區、學校等區域騎行共享電動滑板車是否符合規定?

  3月1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杭州市交警大隊下沙支隊,支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滑板車、獨輪車等代步工具不屬於交通工具,不具備路權,不允許進入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道,但可以在一些封閉的地區道路內使用,如公園景區、學校校區、居住小區等。該工作人員稱,如果違反規定上路,將會對違法上路的行為處以現金罰款,並且扣車、責令改正,不得繼續在道路上使用。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康凱表示,電動滑板車等有其特定的行駛范圍,在特定范圍內行駛沒有問題,但如果使用人私自把共享電動滑板車搬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對於上路後產生的事故,在對方沒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全責的情況下,應當由電動滑板車的使用人承擔更重的責任,當然具體還是要由交通執法部門根據雙方的情況來進行認定。(記者黃筱菁實習記者王玲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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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