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張曉松、羅宇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昇,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比上屆有所增加,黨政領導乾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降低。
這是8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作出的明確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8日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上述決定草案的說明時表示,人大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體現。
選舉法第六條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正是根據這一規定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保證全國人大代表的廣泛性,決定草案作出了上述規定。
此外,草案還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提高;連任的代表應佔一定比例。
2012年3月14日通過的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和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昇,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比上屆有較大幅度增加,黨政領導乾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降低。連任的代表應佔一定比例。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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